准油股份(002207)收到交易所纪律处分,投资者或可索赔

Connor 2026-06-30 阅读:2

2026年6月12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纪律处分决定书(深证上〔2026〕797号),即《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年1月30日,准油股份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700万元至4300万元,营业收入为33000万元至36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2700万元至35700万元。

2026年4月4日,准油股份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修正后的业绩预告,准油股份预计修正后营业收入为27000万元至29500万元,修正后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6950万元至29450万元,准油股份首次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6年4月28日,准油股份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4029.87万元,营业收入为29665.92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9510.32万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准油股份未在《2025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预计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同时,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准油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5.1.3条第一款、第5.1.9条第二款、第9.3.3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适格投资者的损失。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期间买入准油股份股票,且在2026年4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进一步了解。

说明: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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