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600734)被交易所纪律处分,投资者或可索赔

Connor 2026-06-30 阅读:2

2026年6月23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6〕91号,即《关于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6年1月31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8,000万元至-12,0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7,400万元至-11,600万元。预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1,500万元至36,5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31,500万元至36,500万元。公告同时披露,公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2026年4月17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暨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显示,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决定对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将调减2.5亿元至2.9亿元,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未发生变化。调减后,预计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000万元至10,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8,000万元至10,000万元。

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14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8,799万元,净利润-14,56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3,588万元。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是否低于3亿元直接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股票是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重要判断,但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预计营业收入高于3亿元,实际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二)纪律处分决定

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总经理、代董事长、代财务总监朱向东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晓燕予以通报批评。

2026年4月16日晚,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暨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适格投资者的损失。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5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6日期间买入实达集团股票,且在2026年4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进一步了解。

说明: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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